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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城区纪委监察委在区委办宣布处分决定 同步开展以案促改
宛城区纪委监察委在区委办宣布处分决定 同步开展以案促改
发布时间:2018-07-31
“听到处分决定的内容,再对照自身检查,感觉给自己也上了紧箍咒。这种方式真的起到了‘出出汗’的作用,因为这是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感受比起单纯看警示教育片受到的触动更大。”根据执纪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区纪委于2018年6月25日下午,在宣布给予区委办原主任科员胡述毅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决定同时,同步开展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许兆伍,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李明亮出席会议,区委办副主任齐翀主持会议,区委办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区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李明亮宣布了组织上对胡述毅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处分决定,有关人员对照案件进行了表态发言。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许兆伍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高度出发,结合具体案例,有针对性地进行了以案施教。他强调,要突出警示教育、剖析整改、建章立制,通过以案促改,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习惯在监督和制约下工作和生活。类似这样的警示教育会议,今年以来,区纪委在执纪审理中稳步推进,把处分决定宣布与以案促改工作紧密结合,同步推进,收到了良好的纪律教育效果,在全区持续强化了不敢腐的态势,及时把不敢腐的震慑转化为不能腐、不想腐的治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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