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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城区委党史和地方史志研究室 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专题学习会议
宛城区委党史和地方史志研究室 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专题学习会议
发布时间:2024-03-12
3月11日,宛城区委党史和地方史志研究室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中共中央印发的《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引导大家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
会议指出,党中央以党内法规形式制定出台《条例》,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为我们今后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提供了基本遵循。《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全党全社会学好党史、用好党史,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全体党员干部要切实履行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主体责任,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和工作任务。一是精心组织,学深悟透。立足工作职能,联系工作实际,扎实开展《条例》学习,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为推动党史方志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二是突出重点,明确思路。扎实开展党史三卷征编及党史方志的研究工作,持续提升以史鉴今、资政育人的能力和水平,精心打造宛城红色文化品牌,为高质量发展凝聚力量。三是争先创优、奋勇向前。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做好《条例》的贯彻落实,持续推进党史资料征集、研究阐释、志鉴编修、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为实现“中心城区起高峰,宛城隆起当先锋”这一目标贡献党史方志力量。
(宛城区委党史和地方史志研究室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