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故事
无名英雄陈发光
无名英雄陈发光
发布时间:2025-02-27
陈发光,1921年出生于南召白土岗街,1937年加入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1938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2年7月7日,他在国民党反动派发动的“白土岗事件”中被捕,被关押在国民党南召县监狱、洛阳国民党第一战区长官部监狱、西北劳动营长达数年,备受折磨,坚贞不屈。
1945年8月抗日战争胜利后,国共两党通过谈判释放政治犯。获释后,陈发光奉命潜伏,在国民党八十五军二十三师军需处记马草账。他利用管理军用物资的便利条件,巧妙周旋,配合我军运送武器弹药。二十三师师长黄子华的内弟、女婿、外甥和他同在军需处工作。他利用这层关系,对促成黄子华在安徽率部起义作出了贡献。11月底,他脱离国民党军到武汉,受上级指示,冒着危险将西药、汽油、工业原料和现洋等发往郑州,供给解放军。1949年5月武汉解放,中原局情报人员到达武汉,在陈发光住处成立情报站。此后,陈发光南下广州继续开展情报工作。
在“三反”“五反”运动中,他被错误定罪判刑,虽不断申诉,却遭遇重重阻碍。八十年代,他被法院宣判无罪,恢复国家干部身份,按处级干部离休。1988年国家安全部授予陈发光“无名英雄”荣誉证章和证书。
陈发光长期奋斗在隐蔽战线上,忠于职守,兢兢业业,甘当无名英雄,为党的事业奉献了一生。他蒙冤三十四载,始终对党忠贞不二,以实际行动诠释了“我是个坚定的共产党人”的铮铮誓言。他的坚定信念和不屈精神值得我们永远铭记和传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