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人物
方德馨
方德馨
发布时间:2025-08-18
方德馨(1916~1984),唐河县人,8岁入学读书,13岁高小毕业。考入开封黎明中学,开始受到革命思想的影响。民国19年(1930年)参加革命工作,9月转回唐河,在源潭镇由陈文炳、胡德贵二人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苏区红军大学毕业。
民国24年(1935年)5月,中共鄂豫边区委派方德馨来南召指导工作,于是月中旬,在县城南石庙召开中共南召特支会议,传达了工委指示,研究了情况,部署了工作。同时,宣布撤销特支,成立中共南召区委员会,方德馨任书记,整顿党的组织,对党员进行审查,清除不纯分子,纯洁党的队伍,把发展党组织的工作重点转向农村。开辟新的革命据点,逐步发展武装力量,打下游击根据地的基础。方德馨从南召的实际情况出发,确定以曹店、杨树沟、县城、留山、李青店和马(马市坪)乔(乔端)地区为重点,划分成片,加强联系,进行个别教育,巩固组织,发展党员。在发展中把经济斗争与政治斗争结合起来。在抓好全面工作的前提下,着重抓曹店地区的工作。
曹店地区有巩固的群众组织作基础,有较强大的党组织作核心,有久经征战的老革命武装人员张景昉作指挥,因此,曹店地区成为建立革命武装活动的中心。方德馨与张景昉领导和发动贫苦农民群众,向封建势力展开激烈的斗争。组织农商大众,反对地霸罗朗轩乱收苛捐杂税的斗争;发动广大师生,抗议罗朗轩破坏民办小学的罢课游行;还揭露罗朗轩霸占民女等罪行。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婚丧互助会及农民协进会。因而,使曹店周围的乡村,逐步成立中共小组和支部,壮大革命力量。
方德馨和张景昉经常向党员讲解形势,学习军事知识,培养武装骨干,勘察伏牛山区地形,积极策划武装起义的准备工作。把各地分散的农民武装经过改造,集中起来,组织红军游击小组。在杨树沟由姜宗仁设法沟通了农民武装刘建林部,在南河店由张万举联系农民武装张万照部,以及曹店党员李金友、张九高到青山与朱宝林联络的农民武装王立贞部等。
由于曹店地区革命形势的发展,加上方德馨的到来,更引起地霸罗朗轩的注意。罗不惜重金、美女、庄田收买叛徒许国英,暴露其中共领导人,并伪造一份所谓“共产党员名单”,欲意栽赃陷害。民国24年(1935年)7月的一天早上,许国英从张景昉家请方德馨到他家吃饭。饭后,方要去白河南姜宗仁处开会,刚走出南寨门拐上小路,罗派的武装人员追上方,进行搜身,并扬言搜出了“共产党员名单”,即将方逮捕。当天下午又在去广店的路上,逮捕了去三贤山前检查工作回来的张景昉。随将张、方送往县政府关押。在监狱中,张、方认真分析形势,对许国英产生了怀疑,并研究对策,商定口供,决心与敌人斗争到底,争取胜利出狱,继续为党工作。
方德馨、张景昉被捕的事件,是南召县有史以来第一次出现的所谓“共产党案”。县长杨必昶开庭审问。方德馨只承认赴洛阳拐曹店探望其叔父的朋友张景昉,不幸蒙冤被捕,所谓“共产党员名单”纯系捏造,是栽赃陷害。张景昉当堂控告罗朗轩在地方上欺压良民,无恶不作,是曹店的大恶霸,并以与罗朗轩有宗派矛盾,指控罗系诬告,陷害好人。
杨必昶为寻找张、方的“罪证”,将所谓“共产党员名单”上的人一一传讯,并无一人承认自己是共产党员。同时,还当堂揭发罗朗轩的罪恶事实,要求政府惩办罗郎轩,为民伸冤。
罗朗轩一招不成,另设毒计。他以“关心”、拉亲戚为手段,强逼李金友在伪造的“悔过书”上按手印。李金友识破罗的骗局,以按破“悔过书”表示抗议。罗朗轩将“悔过书”送进县衙,县当局立即出庭审讯。李金友当堂揭露罗假造“悔过书”的真象,并控告罗在曹店作恶多端,列举了24坏,弄得罗哑口无言。县当局最后让叛徒许国英出庭作证。方德馨一口认定根本就不认识此人。张景昉揭露了许国英在国民党肖之楚部抢截副旅长母亲的钱财被通缉的罪恶事实,击中许的要害,使其无言答对。
中共鄂豫边委书记张星江获息后,立即来南召,从监狱后窗口与方、张会见,面授机宜,鼓励他们坚持斗争,争取胜利。方、张表示:“请组织放心,绝不辜负党的教育,决不连累同志。”中共南召区委和曹店支部,发动群众,开展救援工作。曹店党支部的负责人,组织200多名群众,联名控告罗朗轩欺压百姓,官报私仇,诬告方、张,陷害好人。同时,公推7名代表,直接到县,保释方、张。再加之县城党组织也组织县中、师范广大师生有力的声援。县当局对张、方案件欲判无据,欲放不敢,无奈只好以“政治犯”为由,押送南阳专署,专员罗震鉴于与张景昉是同学,又是同乡;又知此案牵连同族人罗朗轩,觉得棘手,推之不理,退回南召。县当局于是年冬将张景昉、方德馨、李金友、许国英押送开封绥靖公署军法处。此时,党组织为了营救张、方决定除掉叛徒许国英。经曹店党组织获悉,原来许国英在国民党肖之楚部队时,曾为护送副旅长之母亲,途中劫财潜逃,肖部悬赏通缉。于是,便向肖部告发许国英的下落。肖部派人将许国英从军法处要出归案,押至湖北宜昌处决。
河南省绥靖公署军法处在复审中,方、张要求与罗对质。并将罗朗轩等传到开封受审。军法处三次复审,方、张仍坚持原供不变。罗则改变口供,说此案是许国英检举的,他是按政府法令办事的。省军法处认为许国英确系坏人,罗朗轩实属诬告好人,并以诬告为由,将罗关押待审。通知方德馨、张景昉等无罪释放。民国25年(1936年)夏,方德馨出狱后,中共豫鄂边委将他派往汝南地区工作。历任县委书记、中心县委书记、汝南地委书记、河南省委后补委员等。
民国29年(1940年)5月,方德馨被调赴延安,先后入马列学院和中央党校学习。是年10月,参加了由任弼时、陈云主持的党建研究会,主要研究白区党的隐蔽政策。于民国34年(1945年),方德馨以党的代表身份出席中共第七次代表大会。是年10月,响应中共中央“建立巩固的东北根据地”的号召,方德馨被派往东北地区工作。方德馨于民国35年5月,任中共吉林省安图县委书记。
民国36年(1947年)9月,方德馨任中共永南县委书记。民国37年(1948年)4月,方德馨任中共永龙县委书记。民国38年5月,方德馨参加进关支队,在第五中队任政治委员。接着渡江南下到江西省工作。1950年10月调任南昌县委书记。后在江西省民政厅任副厅长。
1952年10月方德馨调江西省总工会任主席。在“文化大革命”中,蒙冤受审,遭受不公平的待遇。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得以平反。
1984年方德馨病逝于北京。(选自《南召县志》199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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