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人物
马良弼
马良弼
发布时间:2026-03-10
马良弼(1876~1923),字梦辅,新野城郊上青羊村人,清末庠生。
民国2年(1913年),他在新甸铺教书,常以自己的薪金资助学生,致力于创办新甸铺女子小学。民国四年(1915年),在樊集创办县第二高级小学。改庙产为学田,在老白河坡里种植芦苇,充实办学经费,聘请名师并亲自执教,组织学生宣传“放足”,开设木机纺纱厂以教纺织,垦园圃以教农桑,通过教育,以图实业救国。同时,还注意军事和体育,组织学生学习射击、战术,提倡冷水浴。经他教育的学生,既有书本知识,又有生产知识,还懂得作战技术。致使第二高级小学成为全县声誉好的学校之一。
民国10年(1921年),社会秩序紊乱波及学校,他与沙堰区长陈荷仙,筹枪30余支,成立民团,保卫社会治安。县警察局长杨道锡与匪首郭少仪(郭老键)同恶相济,串通县长詹宝模收复郭为民团,遭到良弼的坚决反对和严厉痛斥。郭怀恨在心,拉起土匪,于民国11年(1922年)9月10日夜火烧青羊村,并勾结讼师刘云芳,不惜重金贿赂县长詹宝模向省长李济深诬告良弼通匪。民国12年(1923年),惨遭杀害。
为表彰其功德,民国28年(1939年)冬,樊集第二高级小学兴建“工字楼”一栋,命名为“梦辅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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