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人物
马戢武
马戢武
发布时间:2026-04-03
马戢武(1889~1958),原名碧瑞,新野县上港乡岗北村人。生于书香人家,读过“四书”、“五经”。
戢武青年时期就有民主革命思想。清宣统元年(1909年)到武汉武备堂当新兵,加人了同盟会。清宣统三年(1911年)10月12日在汉阳参加了新军起义。民国元年(1912年)1月,和马云卿一道组织河南旅鄂奋勇军,他任运粮官,越荆襄,抵新野。
中华民国建立后,他以为革命胜利,该转向实业救国了,故改碧瑞为戢武(弃武修文的意思)。是年春,离开军队回到家乡。在南阳中学复习一年功课,考入北京甲种工业专科学校化学科,民国6年(1917年)毕业,开封甲种工业学校学监,翌年任校长。他鼓励新野的青年到开封上工业、农业学校,学习纺织、制革、印刷、农业、园艺等。与友人合办过制革厂、印刷厂、养蜂场、提倡用水车、种刺槐、养长毛兔,还作过沙地植树和沙地耕种试验。
民国17年(1928年),始任私立北仓女子中学校长。当时,北仓仅有3班初中,100余名学生,设备简陋,经费较少。为了办好北仓女中,聘请一些品学兼优的教师,如楚图南、罗绳武、谢瑞阶等;向社会劝募经费,扩大校舍;制订3种奖励制度,即品德笃行奖、学习勤勉奖、成绩卓越奖;举行作文、演讲比赛,并亲自审听评比;开设家事课,教学生学习烹调、缝纫、编织等技术;重视体育,民国23年(1934年)18届华北运动会北仓女中获7项冠军。由于他的艰苦努力,使北仓女中由初中发展到完中,为社会培养了大批妇女人才。
他任北仓女中校长时兼任河南省参议会的参议员。民国33年(1944年)12月1日兼任新野县临时参议会的参议长;民国35年(1946年)1月5日新野县参议会成立,他又兼任参议长,至新野解放。他虽在国民党任职,但思想比较进步,倾向共产党。民国20年(1931年)其父去世,他让妻子回家管事,曾郑重地给妻子说:“中国世道要变,我说不准共产党能不能成事,你在家要:一不购置地产,二不放债,三不刻簿佃户”。每次回家都要查问这三条。他拒绝国民党向北仓女中派训育主任和党议教员。“一二•九”学生运动时,热情支持在开封火车站卧轨的同学。民国26年(1937年)12月,他支持儿子黎元投奔革命,参加新四军。抗日战争中,北仓女中迁到镇平县,学校经费困难,他每月工资只拿60元,相当于小学校长的工资,甚至把家里钱拿到学校里。还经常组织学生深入街头、农村,利用各种形式宣传抗日,使80余名学生奔赴陕北,参加革命。在学校里,多次冒着“通匪”、杀头的危险,保护,营救师生中的共产党员。民国33年(1944年)在河南省政府和国民党31集团军联席会议上,当众指责集团军司令汤恩伯消极抗日,是酿成“中原事件”的罪魁,并说:“如有不实,愿兑上首级”。
解放战争时,他对共产党的认识逐步加深,说解放军是王者之师;在他亲自经历了开封第一次解放后,则说解放军是圣人之师。他的教员中有共产党员和著名民主人士;他的学生中有近百名共产党员。开封解放后,进驻开封的解放军,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对他十分关怀,让他继续担任北仓女中校长。1951年他离职到北京其儿子处养病,到1958年逝世以前,仍保留为北仓女中名誉校长。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全国各地工作的北仓女中校友写了一些回忆文章,由作家曾克主编成回忆录,全国政协主席邓颖超题写书名《春华秋实》,以彰其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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