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峡人物
李鹏程
李鹏程
发布时间:2026-05-09
李鹏程(1860~1934),字芸阁,号万青,今西峡县重阳乡人。清光绪十一年(1886年)乙酉科举人,民国元年(1912年)当选河南省第一届议会议员,代理原武县知事。返里相继任内乡县知事、县筹备选举事务所所长、县灾区救济分会主任、县修志局局长等职。并当选为县议会议员、众议院议员。
李鹏程幼贫,家常断炊。在乡塾读书时,常以野果充腹。他虚心好学,明义理,善诗文,成绩优异。初应试进秀才,27岁中举。应乡试之四首试帖,被誉为“义精同涨,理实空”。其文常被抄录传诵。
民国初年于原武县知事任内,他见报载其子仲廉,其江亭贩卖鸦片被查获归案,自愧治家无方,不能作民表率,遂辞官回乡。
民国8年至9年,内乡、西峡一带先遭洪水吞袭,次逢早魔为虐,酿成严重饥荒,灾民曾高达30万,死伤日以数百计,然官府漠然置之,李鹏程时主救济事务,挥泪撰写《灾情报告书》,代乡民呼吁,四处恳求赈济,并从湖北筹措三千余石赈粮运回内乡、西峡,解乡民倒悬之苦。他所撰写之《灾情报告书》,是旧社会遗留下来的内乡、西峡一带人民受灾情况的系统纪实。
民国10年,李鹏程被委为修志局局长,负责修《内乡县志》。其时,典籍残缺,经费短绌,修志时续时停。他坚持不懈,多方筹措经费,虽延时数载,然终底于成。民国21年,他首事纂修之《内乡县志》正式刊印问世。
李鹏程一生清廉可风,不与地方权贵同流合污。在修志局局长任内,劣迹昭彰的内乡民团第二团团长罗辑吾以金钱、鸦片等行贿于其私第,欲在县志中为其父立传,李鹏程不为利诱,不为势逼,断然拒绝,博得交口称赞。
民国16年,由于军阀争夺,已临暮年的李鹏程两次受任内乡县知事,皆月余去任,加上一生坎坷,深感时政腐败,无法施展抱负。曾赋诗明志日:“半生否泰人谁知,又是春明下第时,三刖卞和仍抱璞,多年毛遂笑囊锥,敢夸骥足骋千里,难向莺林借一枝,少壮男报国,韶光转眼鬓成丝。”道出了他生不逢辰,壮志未酬的悲苦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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